退款政策

 

退換條款


任何於香港天壽堂藥行門市、藥房、連鎖店及其他網購平台等購買之產品均不適用此條款。

顧客可以在收到產品後十四天內(根據送貨簽收的記錄)因下列原因可要求安排退換。

產品送達時已經損壞,而損壞非由顧客所導致。
產品錯誤運送,而錯誤非由顧客所導致。


不可退換的產品

下列產品不能退換 :

產品原包裝已被開封、被標記或曾被使用。
產品未保持完好包裝、已受破壞損毀或不完整。
已消耗、已使用、已磨損、已清洗或已被拆成小份。
減價或清貨之產品。


產品退換

符合上述退換條款的產品,顧客需要將產品自行寄回香港天壽堂藥行指定的地址。
顧客需連同發票一同退回。
顧客只能退換所訂購之相同產品。
如相同產品缺貨,可要求退款。


退款安排

所有符合退換條件但未能安排退換的產品適用於以下條款。

香港天壽堂藥行只會退回產品之價格。顧客同意因訂單產生的運送費用及所有其它費用(如有)均不會退回。
顧客須退回隨產品時一併付上之所有贈券及贈品(如有)方可獲得香港天壽堂藥行安排退款。
香港天壽堂藥行不會負責任何因退款而產生由第三方機構如銀行、信用卡機構、支付系統等對顧客收取的任何費用,積分優惠回扣等。
一般情況下退款時間可能需時四至五星期,這根據顧客選用的銀行、信用卡機構、支付系統等而定,而非香港天壽堂藥行所能涉及的範圍及承諾。
香港天壽堂藥行保留所有最終權利決定訂單能否作退換或退款安排。